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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之争:罗斯福最高法院斗法的前生今世

王浩岚 岚目 2020-10-19



随着特朗普即将任命另一位保守派大法官,有关高院人员组成的讨论重回主流视野。今天抽空专题回顾一下罗斯福当年类似的经历,希望以史为鉴,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近期,最高大法院自由派大法官金斯堡(RBG)意外病逝,给美国政坛和今年迫在眉睫的大选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金斯堡去世使得最高法院再度出现了空缺,让总统特朗普得到了上任以来第三个任命任期终身的大法官,彻底稳固保守派在高院上的人数优势的机会。


金斯堡席位的重大意义,特别是考虑到她的继任者很可能将在未来二三十年中扮演美国司法系统中最终裁决者的前景,足以让共和党团结一心。宁肯付出巨大的短期代价(输掉参院控制权),也要赶紧护送保守派法官上任。事实上在金斯堡死讯传出不到一周尚未下葬之前,共和党内部就已经凑齐了足够的票数保证特朗普所提名的法官,能够在未来的三个月中顺利完成任命程序。


悼念金斯堡的鲜花


除非特朗普指派的法官人选自我爆炸或者出现什么重大转折,无论今年选举结果如何,高院保守派对自由派6:3的优势都将是板上钉钉。这种末日前景,无疑是让广大本就悲愤交加的民主党选民更加暴跳如雷,但目前在野的他们,所能做的非常有限,任何拖延的手段大概率也是无功而返。


在这种情况之下,民主党内部在18年卡瓦诺事件之后已经涌现的推动高院法官人数扩员的意见,很快的就从左翼意识形态的边缘角落移动到了自由派的主流讨论之中。就连一向高院扩员这种“激进”举措模棱两可的参院民主党领袖查克·舒默,也基本半公开的支持了未来采取这一举动的可能。


参院斗争才刚刚开始


当然,目前高院扩员提议还是停留在理论阶段,其必要的条件民主党未必还能满足。虽然拜登和民主党被认为是大选后最有可能掌权的一方,但16年的教训告诉我们一切尚未尘埃落定。即便是民主党成功掌权,他们在参议院注定微弱的席位优势,必然限制了民主党的操作空间,更别提这里还要牵扯到参院议事程序的修改等复杂因素。


总之,现如今讨论高院扩员问题的前景,还是有些不成熟。哪怕是最后民主党强推,失败的可能性要远大于成功的一方。但这并不代表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和施压是没有意义的,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法官虽然任期终身,不容易受政治因素影响,但他们仍旧还是要受制于民意和社会现实约束的。


九人高院


至于为何这么说,故事还得要回到近一个世纪前的美国。因为,这并不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有关高院法官人数扩充的争议,1937年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曾经尝试过。往往主流的意见是罗斯福的豪赌最终失败,白白消耗了自己大量宝贵的政治成本却最终没能达成目的。但历史的真相,真的是那么简单吗?



罗斯福新政



上个世纪的三十年代,无疑是一个动荡不安的岁月。席卷全球的经济大萧条进一步冲击了一战后本就无比脆弱的国际政治格局,革命的思潮和动荡的因子弥漫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法西斯主义的崛起和民族主义的高潮,更是让人嗅到了战争和冲突的味道。


此时的美国,情况比混沌的欧洲大陆也好不到哪里去。自打1929年经济出现崩溃开始,短短的四年时间内,美国的工业产出下降了三分之一,失业率暴涨到四分之一。农场企业破产,金融行业瘫痪。大批的人无家可归,哪怕是仍保留工作的人,薪水和生活标准都大幅下降。


绝望的民众


更加糟糕的是,彼时美国完全没有提供最低社会保障的安全网和救济体系。传统给穷人和失业人口提供救济的私人慈善机构和宗教组织在大萧条的大背景下根本无力承担这一重任。整个美国社会陷入了一种混乱,绝望的氛围,随时有可能出现巨大的政治危机和社会动荡。


高居不下的失业率


但就是这个节骨眼上,在任的美国总统赫伯特·胡佛,却没有摒弃20年代来主流的自由放任和政府不干涉经济原则,仅是有限度的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大萧条的财政和金融政策。其执政期间所通过的斯穆特·霍利关税法案等贸易保护政策和1932年的收入法案,更是被广泛认为加剧了美国的经济衰退。尽管胡佛并不是像后世描述的那般毫无作为,他的消极态度注定无法引领美国度过这场危机。


胡佛消极的应对政策让他民心尽失


于是,到了1932年总统大选中,身为在任总统的胡佛遭遇了历史性惨败,仅仅拿到了六个州59张选举人票,惨败给了横扫42个州472张选举人票的纽约州长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与此同时,选民严厉的惩罚了国会的共和党人,民主党在众议院占据了超过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313席),在参议院占据了58席的明显优势。显然,美国民众的意愿非常明显,他们要求的是政府立刻的作为,解决美国当下的社会经济问题。


胡佛的惨败


罗斯福的1932年的压倒性胜利,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节点,它终结了过去主导美国四五十年的第四政党体系,让民主党取代共和党成为了美国未来近五十年的绝对主流政党。罗斯福组成的“新政联盟”,包括了传统的南方白人,劳工联盟,少数族群(爱尔兰意大利裔,犹太裔,以及北方黑人),民粹主义者,中西部农场主广大选民群体,赢下了未来九场总统大选中的七场。同时,民主党在国会的多数党地位,几乎是以不中断的方式持续到了1994年。


新政联盟之所以能持续如此之久,主要还是因为罗斯福在任期间新政的政治遗产和长远影响。一代人在新政年代成长受益,大部分这群人到老死之前都还保持了民主党人认知和投票习惯。哪怕是现代民主党的选民联盟和几十年前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人的意愿也没有多大转移。


主导了美国政治五十年的新政联盟


回到1933年,当选前就承诺将积极作为的罗斯福就职后的“第一个百日”,向国会提交了一系列改革振兴经济的一揽子计划。在这百日之中,国会几乎放行了罗斯福每一项要求。这些出台的新政策加上未来两年内罗斯福和国会通过的法案被统称为”罗斯福新政“,内容涵盖了金融货币改革,革新证券和监管市场,建立失业救济体系,推动基础建设和公共工程,振兴救济农工业,限制行业竞争,废除禁酒令等美国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富有浓厚凯恩斯主义色彩的罗斯福新政极大的扩充了美国联邦政府的职能权限,同时也促成了美国现代总统制和行政体系的成型。未来继任的每一位总统的第一个百日,都要拿来和罗斯福进行对比。


罗斯福的百日新政


罗斯福新政推出迅速鼓舞了美国民众的信心,有效的维持恢复了社会秩序。联邦政府提供的救济和工作计划对失业和贫困人口进行了有效的安置。尽管新政存在很多缺陷,很多时候是“病急乱投医“,没能根本上把美国从大萧条的阴影中解放出来,但它解决了当时最为紧迫的政治危机:保证了美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体系能够平稳延续。因此,美国民众对罗斯福极其满意,不仅没有在1934年的中期选举中惩罚罗斯福,反而是破天荒的让民主党在两院增加了席位。



拦路虎出现



得到了美国人民认可的罗斯福,在1935立即着手推进第二轮的新政。建立在执政两年的成功基础上,罗斯福进一步提出了公共事业振兴署,田纳西河谷管理局等振兴就业,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同时开始推动恢复工业和农业的生产,保护劳工权利,确立最低工资标准和最高工时上限,通过了里程碑的“1935年魏格纳法“,给予了工会权力相应的保护。同年通过的社保法案,则是建立起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福利救济安全网,对未来美国社会福利体系的构建产生了深远影响。


如日中天的罗斯福


此时的罗斯福,在政治上几乎立于不败之地。民众选民崇拜支持他,民主党把控的国会则同样是言听计从。但就在此时,罗斯福新政最大的拦路虎出现了:最高法院。高院这个唯一还由保守派把持的权力机构开始频繁的介入政治问题纠纷,多次宣判罗斯福新政的项目违宪。


对此,哪怕是此时天下无敌的罗斯福所能做的也不多。自打最高法院自我“发明”了宪法中的司法审核权之后,除开直接抗命不遵的安德鲁杰克逊外,大部分总统都还是没有办法直接推翻高院的判决。更多的还是只能依靠任命自己可以信赖人选上位改组高院人员来达到目的。然而,罗斯福的第一个任期内,一直没有得到任命法官的机会,无法调整彼时对他非常不利的高院人员组成。


1937年的高院


1930年代的最高法院组成,和今天倒是有几分相似。九人的大法官队伍中,自由派和保守派大法官尖锐对立,首席大法官则夹在中间,试图寻找平衡。

在意识形态右手边,是被后世媒体冠为“天启四骑士”的保守派四位法官:威尔逊任命的麦克雷诺兹,塔夫脱任命的范德文特,哈定任命的桑德兰和巴特勒,构成了稳固的保守派阵营。与其对立的,则是自由派的三员干将:威尔逊任命的布兰迪斯,柯立芝任命的史通,以及胡佛任命的卡多佐,他们被称为“三个火枪手”。


四骑士


而夹在中间的,则是胡佛任命的首席大法官查理·埃文·休斯和欧文·罗伯兹。休斯是美国政坛法律界的老油条,政治履历丰厚。早年是纽约州的进步派州长,后来当了几年大法官,1916年辞职代表共和党参选总统输给了威尔逊,哈定柯立芝执政期间又提拔他当国务卿,最终胡佛把他召回了最高法院出任首席大法官。一般来说,休斯更倾向于和自由派站在一起,同情罗斯福新政的政治考量和法理。而罗伯兹则是意识形态上相对比较模糊的一个存在,不过他更多的是和保守派的四骑士站在一方。


三个火枪手


彼时的最高法院,正处于宪法史上的“洛克纳时代“,积极的介入美国政治生活,利用所谓的”实体性正当程序原则“(Substantive Due Process)和所谓的自由合同(Freedom of Contract)原则来推翻各级政府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管条款。这些宪法原则听起来高大上,并且让人费解。简单来说,就是最高法院的主流意见认为美国宪法限制政府介入企业和市场,应该完全保持自由放任的态度。四骑士所持的立场,正是受洛克纳时代思潮影响。


首席大法官休斯


比较有意思的是,这个时代的高院中,以四骑士为代表的保守派反而是主张司法机关积极干预行政和立法权的“司法能动主义“(Judicial Activism),反而是自由派的大法官都是主张让权给立法和行政机关,不过多干涉的”司法克制主义“(Judicial Restraint)。双方所持的立场,和过去几十年的保守和自由派推崇的司法理念恰恰相反,足以证明思想可以不变,但人是会变的。



新政遇阻



很快,罗斯福的新政项目就在高院遇到了麻烦。起初,1934年高院两个有关新政《牛奶价格管制案》和《抵押品延期赎回案》都以5:4的优势让法案勉强过关,休斯和罗伯兹分别加入了三位自由派的阵营,保证了新政没有遭遇开门黑。


但好景不长,1935年高院以8:1优势宣判全国工业复兴法(National Industrial Recovery Act)部分违宪,给了新政沉重一击。虽然接下来高院勉强宣布罗斯福政府回收黄金的政策合宪,转到了5月份的“黑色星期一”,高院给了罗斯福政府当头一棒,连续在三个案子中以9:0的一致意见宣判多个新政项目违宪。


欧文·罗伯兹


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农业调整法》,纽约州的最低工资标准纷纷被最高法院推翻。罗伯兹和四骑士五人合力让新政在高院屡遭滑铁卢,这极大的惹怒了罗斯福。罗斯福虽然也认识到自己新政某些项目条款并不合理,可能也不合法,但高院屡次掣肘他的政策,不仅让他脸上无光,同时也会给经济复苏和美国大众信心带来消极的影响。不过老道的罗斯福,不满归不满,情绪上还是保持了隐忍,因为他还要面临1936年连任的压力。到了1936年大选之后,羽翼丰满的罗斯福就完全没有必要“装孙子”了。


至于罗斯福新政为何这个时期在高院面临巨大的阻碍,其实不仅仅是意识形态和政治的原因那么简单。法律哲学和意识形态上的立场,当然是驱动四骑士和三个火枪手两大阵营的主要动力。作为保守派最后阵地的高院,必然要和大众中来势汹汹的“自由派多数”做殊死搏斗。新政开启的大政府时代,对于四骑士等人来说,无疑是对公民权利和企业自由的极大侵犯。为此,他们要竭尽全力的去阻挠新政。


罗斯福的最后敌人:最高法院

同样导致罗斯福新政搁浅的,则是新政本身起草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由于大部分法律是在短时间内起草通过的,新政项目的条款术语往往不是很严谨,在行政法层面很难站得住脚。负责为新政辩护的司法部各级律师,由于大部分是十二年共和党政府留下的前朝遗老,辩护水平和意愿十分值得怀疑,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新政法案败诉的概率。


高院部分法官对罗斯福本人的反感态度,也放大了高院抵抗罗斯福新政的意愿。比如,四骑士中的麦克雷诺兹,除了是个极端反犹分子之外,还及其厌恶罗斯福。他曾私下宣称在这个“坐在轮椅上的残废”下台之前绝不会退休。(1941年就打脸了)当然麦克罗诺兹是个比较特例的情况,毕竟他和其他法官同僚的关系更加糟糕,特别是从不和犹太裔的大法官卡多佐说话。另一位犹太裔大法官布兰迪斯退休时,他连祝福的客气信都懒得写。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官个人的态度也影响到了他们的决策。


反罗斯福/反犹急先锋麦克雷诺兹


最后,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因素导致了新政屡遭挑战。近代以来,法官退休的主要考量一般是从政治和个人身体健康层面出发,但历史上其实相当一部分法官的退休时机,是和金钱上的考量直接有关。美国建国早期,任期终身的联邦法官是没有退休金的,为此许多要养家糊口的法官会选择一干干到死。随着退休金制度开始成型,国会和总统时不时的会通过操作法官的退休金来威逼利诱法官空出席位。一般是通过限定某一时间内法官如果退休就能拿到全额工资的退休金来达到这个目的。


其实罗斯福第一个任期内没有大法官退休,是1869年高院九人制度成型以来最长的一次空档期。很多人把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归结为法官的意识形态和政治考量,但其实退休金问题才可能是大法官拒绝退休的核心所在。


哪怕是大法官也得糊口啊


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国会在1932年大萧条期间通过的一个法案把最高法院大法官的退休金腰斩。1932年初退休,原本每年能拿到两万美元退休金的霍姆斯大法官,最后到手的只有一半。在经济大环境如此糟糕的情况下,哪怕是最高法院大法官也得考虑自己的生计问题。也许离开了岗位,自己就无力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


事实上,四骑士中两位年事已高的大法官范德文特和桑德兰,就是因为不愿自己工资减半,在健康欠佳的情况下硬撑了好几年。范德文特在和自己妹妹通信中直截了当的表露了退休金的削减是他不退休继续当法官的理由。所以,大萧条期间吃着“皇粮”的大法官们,显然是不会会轻易退休放弃铁饭碗的。

阴差阳错之下,保守派的高院多数得以保存。然而,高院对罗斯福新政的阻挠,并不会以高院的短期胜利而结束。静等这高院九位大法官的,是接下来1937年的狂风暴雨。



罗斯福反击



罗斯福在最高法院前的挫折,完全没有影响到他在广大美国人民心目中的崇高形象。携着第一任的巨大成功,罗斯福在1936年总统大选中取得了美国历史上排得上号的一场完胜。在普选票上,罗斯福以61%:37%狂胜共和党挑战者兰登25个百分点,豪取46个州523张选举人票。与此同时,民主党在国会选举中亦碾压了共和党,在两院分别取得了四分之三的压倒性优势。共和党议员总数两院加起来,才勉强过百。


1936年的压倒性胜利,给予了罗斯福极大的政治资本


可以说,罗斯福的威望在1936年达到了顶峰。如日中天,志得意满的他,自然而然的把矛头指向了政治上最后一个能威胁到他的角落:最高法院。为了解决他上任四年多仍未能任命大法官的问题,罗斯福在1937年2月提出了一项改革计划。罗斯福的理由十分冠冕堂皇:他认为新政以来最高法院所要审核的案件过于繁多,大法官们又年事已高,无法承担如此繁重的职责和任务。


因此,罗斯福提议允许总统在现有九位大法官的基础上,额外在有服役超过十年的大法官年龄超过七十岁时,额外提名一位大法官,但要保证高院的规模不能超过十五人。也就是说,罗斯福所推动的高院扩充计划将给他自己创造额外任命六位大法官的机会,足以保证亲新政派能牢牢把控高院。


高院填充计划


这里也许有人会问了,为何同为美国三权代表之一的最高法院,具体法官人数可以被如此轻易的摆布?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美国宪法根本就没怎么具体将有关于法院和司法系统的。宪法原文中,有关司法权的第三章非常简单,只是要求联邦政府设立最高法院和相应的法院系统。这就导致了现有的美国三级联邦法院系统,完全是由国会后规划搭建的。


最高法院的相应权力,宪法原文也没有细说,连如今高院和各级法院行使的“司法审查权”都是后来高院自行赋予发明的。(当然,联邦党人文集中确实是有很隐晦的提到)至于最高法院需要有多少大法官,同样也是交由国会决定。美国建国初期,大法官的人数频繁发生变化。最早是六人,杰佛逊年间短暂缩回五人一年后又变回六人,到1807年改为七人。1837年国会建立了第八和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之后,相应的把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人数增加到九人。随着1863年第十巡回法院的建立,高院相应的扩容到十人。


不太平的重建期


不过,随后的几年中,美国的内战结束和林肯遇刺,意外的让民主党人安德鲁·约翰逊成为了总统。和他针锋相对的共和党国会完全不希望给他填补高院法官的机会,于是高院人数被国会缩减到了七人。最终,1869年的司法改革法案把高院九人规模定了下来,沿用至今。


所以说在罗斯福之前,并不是没有因为政治原因改动高院人数的先例。只是像罗斯福这样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纯政治动机驱动的并不多。充满讽刺意义的是,罗斯福的高院改革计划,很大一部程度上是学习了1914年时担任司法部长的四骑士麦克雷诺兹当时提出的法院改革法案。与此同时,为了缓解他提议的威胁意味,罗斯福还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在法案中加入了全额恢复最高法院大法官退休金的条款,试图诱惑大法官退休。



扩充计划的搁浅



罗斯福填充法院计划一公布,引发了美国社会的强烈反响。相当一部分人,其中包括罗斯福的副总统约翰·加纳和国会民主党议员,对罗斯福的举动非常警惕,认为这是通往集权的捷径。但罗斯福的理由,也不是完全没有公众说服力。在罗斯福备受民众拥戴的情况下,试图阻挠他的最高法院上的“九位老人“,着实在公众中形象不佳。到了三月,罗斯福更是动用了他的炉边谈话(Fireside chats)渠道直接向美国民众传达他的意愿,试图争取民意支持。


罗斯福的炉边谈话


但是,罗斯福试图填充最高法院的“出格“举动,让他第一次在国会终于到了巨大阻力。早就对新政过于扩大联邦政府权威,担心新政项目威胁到南方种族隔离制度根基的南方保守派民主党人,借此为由把和罗斯福的矛盾公开化。来自西部,带有民粹风格的自由派民主党人,同样反对罗斯福的计划。参众两院的司法委员会主席都对罗斯福提交的法案采取了拖延政策,不敢直接反对罗斯福,但是就是按兵不动。


面临党内叛乱的罗斯福,为了达到目的,只得把宝压在了参院多数党领袖,阿肯色民主党人约瑟夫·罗宾逊身上。作为新政在国会的头号前锋,罗宾逊一向是罗斯福可靠的政治盟友,由于罗斯福早就承诺了第一个高院空缺席位归他,他还有额外的动力去实现罗斯福的想法。


令人意料之外的,则是高院在1937年三月所下达的西岸宾馆诉帕里什案的判决。大法官欧文·罗伯兹突然改变了自己的立场,和休斯一起加入了三位火枪手阵营判定华盛顿州的最低工资法合宪。更加重要的是,高院在此案中推翻了先前有关正当性程序条款的判决,终结了主导高院数十年的洛克纳时代。从此之后,罗伯兹频繁加入自由派阵营,高院也放弃了积极主动推翻新政的行为。


洛克纳时代的终结


罗伯兹十分突兀的立场变化,让媒体和后世史学家给这一举动冠名为“拯救九人的变动“(The Switch in time that saved nine)。罗伯兹的倒戈让罗斯福及其盟友推动高院填充计划的理由大大减弱,很多人因此猜测罗伯兹是在顾及到高院的合法性可能遭遇巨大威胁的情况下赶紧悬崖勒马,做出了一个十分合理的政治选择。不过,史学家指出西岸宾馆一案的判决早在罗斯福宣布高院填充计划之前就已经写好,因此很难说罗伯兹的举动是为了阻挠罗斯福的计划。但毫无疑问的是,罗伯兹的立场变动,大大降低了罗斯福改组高院的紧迫性,确确实实的保卫了高院的九人制。


剑已出鞘的罗斯福,显然不会因为罗伯兹一人的变化而停下自己的脚步。但他的法案依然在国会中毫无进展头绪。首席大法官休斯在蒙大拿参议员维尔勒劝说下公开的反驳了罗斯福宣称的高院大法官过度疲劳,精力不足的说法,进一步削弱了罗斯福计划的前提依据。


休斯:同样是老狐狸


不过,罗斯福的大棒虽然还没能奏效,但他的胡萝卜却成功的起到了作用。国会终于通过了立法恢复了大法官的全额退休金。终于等到这个机会,身体早就撑不住,同时也见不到保守派总统上任前景的四骑士成员范德文特在1937年5月提交了辞呈。罗斯福终于有了提名自己大法官人选的机会,但这同样意味着他的高院填充法案失去了最后的理由。


罗斯福计划通过的最后一丝希望,也随着参院领袖罗宾逊心脏病突发去世化为乌有。最终,罗斯福的法院扩员计划在国会胎死腹中。这位如日中天的领袖,收获了自己总统生涯的第一次惨败。


后果



在后世主流媒体的叙事之中,罗斯福高院填充计划的失败,被拿来作为美国人民奋起捍卫民主政治,阻止罗斯福威权化过多掌权的正面例子。罗斯福的此番失利,也被认为是新政的阶段性终结点。此后1937-38年出现的第二次经济衰退和罗斯福38年中期选举中试图清党抹除保守派民主党人的举动,更是分化了新政联盟,直接让罗斯福在1938年选举后失去了对国会的控制权。


随后涌现的保守派民主党议员和共和党议员组成的保守派联盟,主导了国会政治数十年。期间民主党总统推进自由主义内政主张严重受阻,根本没法取得实质性进展。罗斯福的举动,也因此被后世解读为过于膨胀,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不明智行为。


1938年的FDR,充满了挫折


只不过,历史的真相往往没有那么简单。从长远来看,罗斯福不过是输掉了一场战役,和高院之间的整体战争,罗斯福无疑才是最后赢家。有人总想把罗斯福在高院扩员议题上的失败比作拿破仑的滑铁卢,但从实际意义上来看,往最坏了说也不过是莱比锡,可能还更像阿斯帕恩·埃斯灵。


事实上,不管有没有高院扩充计划这一档事,南方民主党人都不大可能延续对罗斯福新政内政部分的支持。随后爆发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则更是迫使新政等国内议题让位给军国大事。罗斯福即便是维持了对国会的控制权,他的新政也根本没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和时间。


FDR: 笑到最后才是好汉


最重要的,是罗斯福守住了自己现有的新政项目。无论高院是出于什么因素改变自己的态度,罗斯福都成功的让高院屈服于自己的“淫威“之下。付出的代价也许很惨烈,但政治斗争最后还是要看结果的。此后仍然再度两次连任总统的罗斯福,显然才是笑到最后的一方。


高院扩充计划失败之后,随后几年内其他高院大法官退的退,死的死。到了罗斯福任期结束时,高院上除了罗伯兹外的八位法官全是罗斯福任命的新政盟友。到底是谁才是这场战斗中的胜者,不言而喻。



启示



至于罗斯福的这段故事能对今天的美国政坛带来什么启示,并不是说能给未来可能要面对相同难题的拜登和民主党人提供什么直接的解决方案。毕竟一个世纪前的美国政坛生态和今天截然不同。大萧条的特殊历史环境,造就了罗斯福风云人物的地位。在政治高度极化的今日美国,我们也看到了哪怕是新冠疫情,也无法撼动早已稳固的两党阵营。


罗斯福的经验更多的还是告诉了我们,有的时候,法案和提议并不需要通过就可以达到效果。哪怕是高院扩员计划失利,也可以通过改变威胁现存格局的方法来迫使法官改弦更张。在当下,这意味的要在说服首席大法官罗伯兹在忽悠一位保守派大法官(估计只能是卡瓦诺)来保持高原的政治中立性。显然,这不是一件容易(可能)的事情。


同样,政治手段中也并不是只有焦土政策这一招可以用。像罗斯福这样刚柔并济,明面不行还可以暗度陈仓的政治斗争手段,才是实现政治目标的最佳方法。


不过,对于民主党来说,任何关于扩充法院之类极端手段的讨论都还不是时候。当你还什么都没有赢的时候,讨论憧憬未来该怎么办,并不是一个明智的举动。只有当选举结果尘埃落定之后,这一切才有实现的可能。


The Great President Ever lived! 


参考资料


https://www.politico.com/magazine/story/2017/02/how-donald-trump-could-pressure-the-supreme-court-214778 

https://www.politico.com/magazine/story/2019/02/24/the-lost-history-of-fdrs-court-packing-scandal-225201

https://www.sohu.com/a/374148698_260616

http://openlaw.blogspot.com/2007/01/blog-post_4327.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10/03/28/books/review/Brinkley-t.html

Supreme Power:Franklin Roosevelt v. Supreme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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